2008-06-04
98學年度大學入學分發簡章
98學年度大學入學分發簡章。
學科能力測驗檢定項目及標準
指定考試採計科目及方法
最低入學標準
同分參酌順序
選系說明
國文(均標)
英文(前標)
國文*1.5
英文*2.0
數學乙*1.0
歷史*1.0
地理*1.0
無
1. 英文
2. 國文
3. 歷史
1. 英國語文學係以培養英美文學、語言學與英語教學之人才為宗旨,無此興趣者請勿選填。
2. 本系自93學年度起實施「英國語文學系英語文畢業標準檢定辦法」,凡本系學生未通過檢核標準者不得畢業。
3. 英文科分數超過90分者,可申請轉分發至本系,擇優錄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