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國語文學系100學年度雙主修申請辦法
一、報名資格
在原學系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同系級學生排名20%以內。
二、考試內容:一般英語文能力測驗,分筆試﹝含作文一篇﹞及口試二項。
1. 筆試:占總成績百分之七十。
2. 口試: a. 通過筆試之後才能參加口試,6月9日(四)中午12時將口試名單公佈於本系網頁「最新公告」區。
b. 英語口試,占總成績百分之三十。
三、申請程序:請依照校方規定之時程上網登錄申請表,列印後,於5月26日上午
9:00至下午5:00,至英文系辦(季陶樓340211)報名。
四、考試日期及地點:
時 間 |
科 目 |
地 點 |
備 註 |
5月30日(星期一) 12:25 – 13:55 |
英文筆試 |
大勇樓一樓210102室 |
請攜帶學生證應試 |
6月13日(星期一) 10:00 起 |
英語口試 |
季陶樓340205室 英文系會議室 |
請攜帶學生證應試 |
五、錄取名額:8名。
六、錄取公告:依教務處規定日期,統一公告核准名單。
七、雙主修必修科目及學分數(共63學分)
附註:
1.若曾在原主修學系修過 [翻譯習作]或[翻譯專題]者, 須另於本系選修科目中選
修一科,以補足學分。
2.自九十三學年度起,寫作與閱讀(一)不予辦理學分抵免。
3.外語能力檢定標準請參考本系系網頁之規章辦法。
業務承辦人:王玉屏助教,分機:63912